II.
一直到1993年9月24日及10月8日為止,Maunz的畢生事業可以適當地被評價為:曾經是機會主義者,不過整體來說其在公法學的發展上有不容置疑的主導性,在治學上極其勤勉,在為人師表上天分洋溢,伴隨著數十年來為議會民主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他的學術傾向被定性為光譜上的「保守中間陣營」,然而這一切在這兩天之後看來都完全不一樣了。
激進右翼「德意志民族聯盟」領導人Gerhard Frey所擁有的「德意志民族報」(DNZ)連續以報導揭露,二十五年以來Maunz都是Gerhard Frey「無可比擬的陪伴者」和「關鍵的諮詢者」,為該報寫過上百篇的匿名文章,為德意志民族聯盟政綱的擬訂提供建言,持續擔任該聯盟關於政黨法、庇護法、馬斯垂克條約、DNZ寄送爭議等議題的專業鑑定人。「橫跨整個1970年代,一直到1980年代,Maunz教授和Frey博士在每個星期-通常在星期一-都有為時一個小時之長,針對重大政治和法律問題的對話」(DNZ1993年9月24日報導)。第一公共電視台(ARD)的新聞節目「廣角鏡」著手調查這整件事,並請Rubert Scholz與Roman Herzog對此發表意見。各大報也接著有所反應(包括時代報、明鏡周刊、南德日報,當然法蘭克福匯報只在角落以特稿處理)。沒有人認真質疑Frey所言的核心事實。Frey會把他跟最知名的基本法註釋者的親密關係暴露在陽光底下,所為何來是很明白的。DNZ和德意志民族聯盟要讓大家看看,「德國最偉大的法學者」(DNZ語)與「絕對的民主主義者」(Scholz語)這麼多年來都是跟他們激進右翼站在一起的。對Maunz的門生們來說,當中包括Maunz 女婿又身為聯邦財務法院院長的Franz Klein、助理、升等論文撰寫者、博士生等等,這一切自然是痛苦無比的。這些人的狼狽和尷尬,並無法擋住Frey博士,他不是那種會考慮情感的人。他的算計就是要把極右翼和保守中間陣營的界限系統性地抺滅。Maunz過去的巨大成就,在他的盤算中宛如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如果新納粹展現出他們也可以成功闖入德國國家法學學術社群的前院,則新納粹陣營會變得比較受人尊敬。
對於Maunz與Frey這種共生現象的解讀,擺蕩在正反兩極之間。Scholz就以為,Maunz「沒有說不的可能」,這位老先生「某種程度上不如說是被利用了」,因為發行右翼激進書籍、唱片、影帶而致富的Frey很有可能也是以高價購得Maunz在諮詢和撰文上的服務,此外Frey曾經指責Maunz 於1964年遭到解職是左派的文宣攻勢,這點也讓Maunz得到很大的心靈安慰。
這樣的解讀在個別上,或者全部加起來可能是說得通的,不過令人感興趣的是,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人主張,這件事涉及到一種從1933年開始、期間沒有任何中斷的右翼激進思惟的連續性。這樣的解讀實質上是太過簡化了。如果將Maunnz的所作所為-在前後不同政權的交替下-置於他想要最佳化個人生活條件和影響條件的脈絡下觀察,才更能理解Maunz作為一個法律人,可以歸類於什麼類型。在威瑪共和末期,當理性的共和主義者和法治國的支持者仍然屬於學者的行為典範,則他就是理性共和主義者和法治國支持者;一但當行為典範轉變,他就變成納粹的同路人;接下來他又成為以自然法思想為點綴的法實證主義者、民主主義者和聯邦主義者。Maunz就宛如變色龍一樣,具有隨著週遭環境的改變,隨時調整身上顏色的本領。有人認為,Maunz在DNZ上匿名發表的文章,代表他內心深處的真正見解。他以匿名寫作,而身為退休者,他本來是沒有任何壓力要再繼續順著別人的想法表達意見的。在這種狀況下,他仍然在保密狀態下發表意見,與其說是支持殘存的納粹意識,不如說是他精確地察覺到,到底一個人是如何地為公眾和同儕所過度要求。他對於禁忌話題的無比嗅覺,讓他同時懼於衝突。在這點上, Maunz可說是始終如一的:在納粹時代,「祕密」參與禮拜天彌撒;在聯邦共和國時代,則「祕密」與右翼激進份子聚會。雙重生活,作為一種資源最佳化的策略。
對於德國國家法學來說,除了這整件事令人倒胃口的地方外,還有什麼地方存在著道德問題?對我而言,這個問題並不存在於Maunz在思想史上的定位,反而存在於作為一個學術社群的國家法學界。納粹過往從來不曾在德國國家法學者年會中得到討論,也從來也不被覺得有討論價值。在這些歷史經驗的背景前,公法學者作為教學者、研究者、專業鑑定者和訴訟代理人,負有什麼責任,確確實實是個該討論的議題。不過,沒有任何一個年會主席膽敢冒打開潘朵拉盒子的險,就像靈敏的耳朵可以聽到一段距離外的細聲一樣。所以,若有所思的沈默又再次籠罩著整個公法學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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