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3, 2010

談出來的民國

在晚清,帝國轉向民國的過程中,產生了三種可能影響中國走向的力量:第一種力量就是我們非常熟悉的孫中山所代表的革命派;第二種力量是我們一貫認為比較保守的,甚至有點反動的袁世凱所代表的北洋派,後來發展為北洋軍閥;第三種力量就是長期被忽略的,實際上在當時非常重要,以國內的張謇、國外的梁啟超為代表的立憲派。 這三種政治力量表面看上去是那麼的不同,他們之間好像很難有基本的共識,實際上三派同源,都起源於同一個起點,就是改革或者說改良。無論是革命派的孫中山、北洋派的袁世凱、立憲派的張謇、梁啟超,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起點就是要改良、要改革。他們的起點在時間上都是在1894年甲午戰爭之後。

(略)

三派不同力量的代表人物,都已在1894-1895出場,無論是張謇、康有為、梁啟超,還是袁世凱、孫中山。我說“三派同源”,三派都是同一個源頭,起源於甲午戰爭之後的民族危亡的刺激。但是他們分別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一個是組織軍隊;一個是鬧革命;一個是或倡導改革,或實業救國,再去推動中國改革。 但是他們最終殊途同歸,走到了一條道上。也許今天我們很難理解革命派、立憲派和北洋的實力派為何能走到一起?如果用三個關鍵詞來命名他們的話,袁世凱代表的是實用,他很功利,很投機,他選擇的是出將入相之路;張謇、梁啟超們要推動中國改革,希望走一條漸進變革的道路,他們所選擇的路徑是穩健。孫中山則是激進。激進、穩健和實用這三者之間看似沒有共同點,很難找到最大公約數。

(略)

按照這樣的邏輯,手握重兵的袁世凱和主張用暴力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孫中山之間一定找不到共同點。主張漸進變革,穩健推動中國轉型的立憲派張謇和革命派孫中山之間、手裡拿槍的袁世凱之間也找不到共識。但是在帝國到民國這一輪轉型中,我們看到中華民族也曾經有那麼一刻,有那麼一幕,歷史竟然不是暴力最強者說了算,不是用暴力邏輯來決定。武昌首義打響的這一槍,引發的不是一場無限革命,而是一場有限革命。 有限革命這個詞,在中國的辭典裡面是沒有的。

(略)

辛亥革命是有限的,它沒有觸動整個社會的結構,沒有把社會翻一個底朝天,它是相對有節制的。達到一個什麼目標就結束呢? 讓清廷退位,我們就結束,戰爭告一段落。這樣一個有限目標,只是要把帝國變成民國,把王朝變成共和,這個目標是有限的,而且只停留在一個層面,就是政治層面,沒有觸動基本的儒家文化價值,它只是一個政治革命。政治革命就成了三派之間達成共識的一個最大公約數,只要這三派在這個目標上達成共識,他們就可以坐下來,用和平談判,彼此妥協、退讓、博弈,沒有一家全贏,也沒有一家全輸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這樣的方式付出的社會代價最輕,成本最低。

(略)

當時中國的中上層社會,都讚同走立憲、不走革命的道路,這是一個基本的方向。所以,我們看到辛亥革命發生後,為什麼革命派會願意和立憲派、北洋派坐下來談出一個新的民國,而不是跟他們打出一個全新的民國。談出來的民國一定是不徹底的,半新半舊的,因為沒有把那些力量從肉體上、精神上消滅掉,他們還存在,存在就有問題,是因為當時整個的民心所向,君主立憲制是更大的主流。把清朝連根拔起不是當時的主流,改革是民心所向,革命只是部分人所嚮往的。

(略)

最後的結局,在某種意義上是一種互動的結果。這個互動即使算不上是良性互動,也不是惡性互動,而是一個中性互動。中性也好,和中間道路、中間思想一樣,不是什麼壞事情。辛亥革命很幸運,三派力量都沒有足夠大到把其他的力量吃掉,迫使他們坐下來對話。 這個對話就是“南北和談”。北方袁世凱派出的代表是唐紹儀,南方派出的代表是伍廷芳,兩個都是有英美教育背景,都曾出使美國,非常了解西方,而且他們都是廣東人,革命派的領袖孫中山、胡漢民、汪精衛也都是廣東人,廣東人在一起好說話,這簡直就是廣東人與廣東人的談判。這個談判的背後還另有一個談判,就是我們以前不太留意的另一個南北和談,是軍人和軍人在談。北方派出的代表叫廖宇春,南方派出的代表是黃興任命的顧忠琛,也許之間和談更具有實質性,如果說前者是“文和談”,後者就是“武和談”。這個和談決定了三派殊途同歸,他們達成的5條協議就決定了清朝的結束和中華民國的誕生。

摘錄自傅國湧:談出來的民國

這篇講稿有兩個地方我不太同意,一是孫中山確是革命派的重要山頭之一,但很難稱之為該派的代表性人物;二是北洋派的實力被低估,北洋軍動動手指頭就已經打爆武漢革命軍,袁世凱如果來真的,南方起義各省絕無勝機。不過傅國湧先生很清楚地指出了一條最重要的史實:肇建民國,有功者三,絕非革命派所能獨享。

蔣幫國民黨的文宣當然不會把這事忠實呈現,演出的絕對是"孫中山與其快樂夥伴們如何憑藉著理想、友誼和熱血逐次破關擊敗最後大魔王"的Jump式少年漫畫劇情。請看紀念民國百年最新電視廣告即知:



Wednesday, December 22, 2010

國民黨的民國史哪有這麼可愛

從集體記憶到集體遺忘,很多都是國家運用權力強迫產生的。而這種強迫,其實就是暴力的展現。國家不允許你記住一些東西,於是你只好選擇遺忘。國家要求你記住一些東西,於是你就有了那樣的偽知識。因此,國家暴力的定義其實應當擴大:集體記憶和集體遺忘,一經國家權力的強迫性操弄,本身就成為國家暴力的一種。

而更有意思的問題是:國家操控下的集體記憶和集體遺忘,是怎樣得以發生成效的呢?關於遺忘,也許很簡單,箝制言論,抹殺真相就可以做到。而創造集體記憶就需要更複雜的技巧。一部假的歷史,要讓人民相信,一定要說得非常「生動」。

摘自王丹:集體記憶與集體遺忘

蔣幫國民黨最近開始大力促銷的民國百年紀念活動,正是一種集體記憶的再錬成陣。這些記憶原本有之,不過在李扁兩位前總統任職期間已然大為鬆動,此刻正可借用紀念民國百年的大義名分重新加以鞏固。因此,這些紀念活動的內容也必然是以國民黨的黨國史觀為準,放大有利於國民黨的史事,不利者淡化或鬼隱,無法自圓其說時則編造劇情予以彌縫。該等鬼把戲在兩蔣統治時期早已發展完備,今次重行出山自是得心應手。

所以,我想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整理出一些網摘,他們會與蔣幫國民黨意圖再次格式化的民國黑歷史有關。王丹先生這篇文章,正適合拿來作為整個系列的起點。

Friday, December 10, 2010

Monday, November 29, 2010

鳥蛋文統計 (至11/30為止三篇)


在部落格一向只酸統派丁丁
今天看來非得破戒不可

關於DPP的選後檢討
出現了一些奇特的文字
是一些超越政治學常識的文字
害我像利菁叔叔一樣差點笑到XX都彈出來:

鳥蛋文No.1. (11/28)
這次選戰有沒有亮點?有沒有讓民進黨反省自身的基點?當然有。陳致中在高雄的大贏,一邊一國連線的戰績(四十一人參選,贏了三十四席,當選率八十三%),傳遞了一個清晰的信號:即使小小的議員選舉,都是贏在理念上,而不是什麼市政、地方小事。高舉理念的旗幟,可以贏得足夠的人心,可以贏得真正的勝利(不靠別人爛的僥倖,而是靠自己強),可以讓綠營普通百姓吐出一口真正的心聲!


鳥蛋文No.2. (11/29)
在這場選舉中,用更明白的話語,北二都用了統媒讚賞的策略,諸如「與扁切割」、「不用綠色旗幟」......等。不知不覺中,「理念」的東西不見了。我當然知道要獲取多數人的選票,必須向中靠攏的道理,但是這種「向中靠攏」,並不是指你要放棄自身的理念,而是你要用「中間選民」可以理解的話語,向牠們宣傳你的理念,贏取牠們的認同與信任。可是,綠營頭人似乎採取了較為廉價、便宜行事的方法--放棄自身理念,隨波逐流。為什麼「理念」這麼重要?由挺扁的「一邊一國連線」陣營議員,提名41人當選36人,不就是明證?


鳥蛋文No.3. (11/30)
「中間」是個假議題。大台中的蘇嘉全不標榜中間,也不刻意疏離扁系人馬,票開出來,只小輸胡志強三萬兩千票。大高雄的陳菊替陳致中站台,沒有「嚇退」中間選民,大敗「不藍不綠」的楊秋興。大台南則是陳前總統打下的江山,賴清德躺著選都可以贏。至於新北市,絕不是不能贏的地區,蔡英文輸在雙和,為什麼?這是藍營基本盤最穩固的鐵票區。如果這些例子還不夠,我們看看「一邊一國」連線。提名四十一人,高中三十六席,其中十四人是該選區最高票者,落選中大都是落榜頭;尤其陳致中狂掃三萬二千八百四十七張選票。「一邊一國」絕對是旗幟鮮明,絕不「中間」,為什麼反而能凝聚選民,成為綠營中一大勢力?血的教訓很明顯,愈凸顯基本價值、核心理念,愈能吸納選票、擴張選票。

喂喂喂
複數選區下的議員選舉策略可以拿來說明單一選區首長選舉的成敗嗎?
我這還是先姑且假設一邊一國連線的議員參選人
還真的都是台獨理念的堅定支持者

要說有理念的話
堅定地具有另一種國家認同,而且還是能夠把理念付諸行動的衝組大將
在該選區得到最高票的這位
我想KMT再如何地吃屎
也是不會把他的攻略方式當作未來國會和總統選舉的參考吧?
下作如KMT都不吃的東西
怎麼還會有人要吃呢?

高揚理念對於選戰是否重要我並沒有特定立場
酥餅就對這點提出很能說服我的理性論述
但像前面幾位大德拿複數選區的經驗作為論據
那就算了吧

上述這種鳥蛋文大概接下來幾天還會有
我會持續統計下去

Saturday, November 27, 2010

很可惜



心情平復的後記:
第二個可惜處更直接打擊到蘇光頭
光頭今次頗有學習能力
有借鑑08災難後一些人士的建議
也就是要檢討的是自己的行銷模式而非責罵消費者不識貨
因此改以治理為核心
輔以優質文宣為其張目
結果是總體看來無甚意義的些許成長
以前DPP為人詬病的地方都很合乎理性的改掉了
那麼最後問題畢竟還是出在消費者不是嗎?
市場裡面如果多數消費者愛喝的是有化工原料的奶粉
那再怎麼調整行銷模式推廣正常向的奶粉甚或鮮奶又有何用?
當然這只限於台北市
其他地方不能一概而論


What if
我現在在想
光頭如果當初選擇台中出陣(他本無意願戰北縣)
運用相同的戰術
說不定就攻略成功了
反正真正目標是總統
設定在2016亦可
選上後運用他在北縣任內交結KMT地方派系的手法
以台中為核心順勢收編整個中彰投地區
畢竟這是總統選舉中最具戰略意義的區塊

靠北我竟然打這麼多
先這樣好了




很可惜
雙重的可惜
如果兩年多前的選舉災難是病危通知的話
DPP還是處於剛出院康復可獨自行走的階段
但這點在上次立委補選就已經達到了
目前要跑贏KMT仍然是辦不到的事
另一個可惜的是新行銷模式的效果
槍擊案的出現會讓其驗證成為很困難的工作
大概又會有人跑出來主張阿扁那套以前行之有效的方式


Wednesday, November 24, 2010

溤勝賢挺貪腐!


身為吱吱兼爪迷
非推這支CF不可



不過教主好像有規定球團人員不得參與政治活動
溤不知道有沒有報備過

Saturday, November 20, 2010

馬總統好萌





建議搭配服用:

Tuesday, September 28, 2010

有話好說之死


按:轉載自王丹的FB。官方成功收編一個極獲好評的政論節目,不知平素生猛有力的進步學者在這事上的立場是什麼?
公視《有話好說》的看中國欄目,已經改為“環球觀察”之類的東東。按照臺灣的慣例,所謂看世界,就是不會再看中國了。聽說原來的主持人陳信聰也已經提出辭職,11月就會有新人接棒。一年來我參與過不少期的《有話好說》就這樣夭折了。臺灣,真的沒有獨立聲音的空間了。很想問問那些拿下公視的人,你們就這么一口肉也不松嘴嗎?
很早以前就有董事會的人找信聰說,公視不應該討論政治上的敏感話題。真是暈倒啊。一個媒體,回避敏感話題,請問這個媒體還要它有個屁用啊。每天教歐巴桑繡花嗎?!這種連最基本的傳媒常識都欠缺的人居然指導公視運作,臺灣出這種事情,真TM活見鬼。

Friday, September 24, 2010

老派動作片的復歸


《黑礁》動畫版收納了上世紀八十、九十年代動作電影的經典元素,能夠透過動畫媒介把這些老梗重現得如此帥氣,日本人作為二次元世界的王者絕不是混假的。

第三季的前導宣傳片,前兩季的回顧:





第一、二季OP:





第三季OP:





雙槍Revy,吳宇森式的人間凶器:





獵犬Roberta,穿著女僕裝的雙麻花辮眼鏡娘,但本質上是Terminator:





評價最高的雙子篇,哥德裝扮的正太/偽娘/蘿莉,昆丁塔倫提諾式的瘋狂殺手,俄羅斯黑手黨御姐是另一個亮點,拳拳到位的火器音效則讓人想起Michael Mann:





第一、二季ED,在黑暗泥濘中前行的Revy,切題無比:





雙子篇特別ED,悲劇雙子的鎮魂曲:



Wednesday, August 25, 2010

悼今敏


今敏先生於昨日過世
我選了絢香的"恋焦がれて見た夢"來追悼他
這首歌寫的雖然是愛戀對象的逝去
但那種感傷味卻無比符合我對今敏離去的心境


Thursday, July 29, 2010

正統空戰片的感動


基地88(2004年OVA)不同期的OP







Saturday, June 26, 2010

三個伊麗莎白


Cate Blanchett版:I have become a virgin






Helen Mirren版:We forbid you access to our presence






Judi Dench版:Too late, too late

Wednesday, June 23, 2010

更改模版


原先那個模版用了快三年
趁著Blogger平台推出新的模版設計工具
換軌到內建模版
這些內建模版比以前有質感多了
順便套用平台去年"終於"開發完成的Widget
因為外掛Widget最近一直有問題
影響到部落格整體的載入速度
新版型還有些地方不大對勁
之後有時間再作調整

Monday, June 21, 2010

真強者



這是在阿富汗現地拍攝的影片
帝國軍運輸直昇機駕駛員在缺乏合適起降場的條件下
以機尾觸地的特技帶走地面部隊
真強者也

Thursday, June 17, 2010

死刑之惡


盧正沒殺人,當年警察在被害人身上採集到的指紋、菸蒂跟血型都跟他不符;被認定為兇器的鞋帶也模稜兩可,只憑自白就判他死刑。那時我們不知道他被刑求,他被警察約談好久沒回家,我們才趕快去看怎麼回事?我們被警方誤導,這是我一輩子愧疚的地方。

我們很守法,一直覺得這種事不會發生在我們身上。弟做直銷,出門有時早有時晚,警察跟蹤他,認為他沒工作整天閒晃,懷疑他綁架殺害他同學的太太。可是查他,又沒異常通話跟殺人動機。

主流媒體上少見的"另一種被害人家屬心聲"(全文)
再次證明死刑不可回復性的惡質
當然
對這些"另一種被害人家屬"
跟著朱學恆在那邊悲憤不已的腦包們
是絕不會有什麼同情心的
理由不外那幾個
想都想的到

個案魂:
這只是個案,絕大多數案件都是絕對正確的

精算魂:
一個人的命換回二千三百萬人的安全,很值得

不相干魂:
重點在改革刑事偵查的水準,跟死刑廢不廢無關

好公民魂:
反正只要奉公守法,素行良好,不用擔心這種風險

複製貼上魂:
機械式重播刑案被害人家屬的痛苦經驗

漢摩拉比魂:
不管啦,殺人償命就是天理

對這些理由都有更堅強的個別論據予以駁斥
但對大腦纖維化的人來講
大概還是一如往常開啟AT力場
看都不看
擺出Sarah Palin式的姿態
斥責這些論據無非出自於學院偽善者的知識傲慢
自動無視吧

Sunday, June 13, 2010

我的菜



最近在追的一部動畫
與什麼萌屬性之流者全然沾不上邊
真的是我的菜

Friday, June 04, 2010

Paprika好正



Paprika好正(羞)

Thursday, April 29, 2010

公投偽論考




















納粹在政府公報正式發布的「公民投票法」

中國民族主義圍事的統派學者(包括左統王曉波等人,右統石之瑜等人),每凡談到公民投票的時候,絕無例外都會秀出所謂的公投助長納粹奪權為惡論,將之視為反公投的論證利器。湯紹成先生上星期在蘋果日報的投書,當然也可以放在這個脈絡下理解:

ECFA是否需要公投,朝野意見紛歧。雖然公民投票是直接民主的一種方式,可以彌補代議政治之不足,有其重要的價值,但是,公投是否真能解決問題,還是會製造更多的問題,理論與實際是否能夠配合,才更值得關注。依歐美先進國家的經驗觀之,公投的次數或已日益減少,或因沒有法源而無法進行,其原因十分值得探究與參考。

以德國公民投票的經驗觀之,一九一九年的《威瑪憲法》中確有相關的規定,當時民權高漲,但民主的條件不足,導致公投的效果適得其反,強化了社會對立,助長了獨裁政權。納粹黨執政後,他們以民粹的方式煽動群眾,再以立法取得公投發動權,公民投票就變成希特勒獨裁與擴張的工具。二戰後,西德制憲先賢拒絕將全國性公投入憲,乃基於歷史的教訓所致。至今,德國沒有全國性公投,但並未損及其民主政治的運作。

這個統派學者愛不釋手的論點,是正確的嗎? 

很遺憾,是錯的。接下來我要作一點考察,以證其誤。

所謂的公投助長納粹奪權為惡論(以下簡稱為公投偽論),其實是把三個不同的時空混在一起作成撒尿牛丸,所以要予以駁斥,當然也要切開來看。


舊共和的崩壞

舊共和的末日,通常是指1933年1月30日,在這一天希特勒被任命為總理,納粹自此全面進駐國家機器。公投偽論首先會強調,舊共和政治生活中過度頻繁的公投,造成左右兩翼極端政黨藉機造勢,激化社會對立,進而在常規選舉中攫取更多選票,最終造成納粹奪權的悲劇。

這套公式說法存在兩個誤區:

第一個是透過文字運用,蓄意灌水全國性公投的數目。在舊共和存續的十四年間,由人民提出的公投連署在這期間僅有八件,其中又只有二件成案,實際進入投票階段,而這二件最後也都沒有取得法定多數。這個數字比起因政情不穩確實頻繁舉行的國會選舉(總計八次),其實少得不成比例,以所謂的「過度頻繁」飾詞誇大公投數目,正是統派學者刻意玩弄的第一個文字陷阱。

第二個錯誤是誇大公投對於納粹奪權的助益。在史實上為納粹黨所利用,成為該黨選舉造勢工具的,是1929年12月的「 楊格計畫公投案」(舊共和時期第二個成案的公投案)。納粹黨的盤算確實成功,其利用反對楊格計畫的鮮明立場,成功在1930年上半年的地方選舉中收割戰果,進而在同年下半年的國會選舉中,取得18.3%的選票(獲分配席次107席)。相較於該黨在前三次國會選舉的展獲(6.6%、3%、2.6%),無疑是創黨以來未見的大勝利沒錯。

這次的選舉勝利帶給納粹黨的最大好處,其實是讓納粹黨取得在整個右翼陣營中,與其他傳統右翼政黨平起平坐的地位。在此之前,所謂的納粹黨不過是政軍界諸多右翼大老眼中,由某位前一次大戰下級士官領導的雜魚政黨罷了。不過,如果要從納粹黨獲得他人的正眼看待,自此取得擴張的本錢,就逕而聯結到1933年1月30日的奪權成功,認為兩者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絕對是刻意忽視這三年間德國政經環境的跳躍推論。僅舉一例即明,發生在楊格計畫公投案同一年的「經濟大蕭條」,造成德國大量失業,為納粹黨提供了更廣大的支持基礎(1932年的兩次國會選舉都取得30%以上的選票),這才是興登堡最終決定任命希特勒的重要因素之一。1930年到1933年是舊共和的癌症末期,病因則系出多源,絕非楊格計畫公投案一事即可交代過去。統派學者或許亦知此事,所以在文字運用上刻意使用「有所助益」一語,以模糊其始末,可說是公投偽論使用的第二個文字陷阱。


納粹的「合法革命」

納粹黨掌權後,遂行一系列的「國家及社會改造工程」,殺人無數,滅國無數,國家權力的恣意行使達到人類史上的高峰。在公投偽論者的筆下,這些權力濫用的劣跡,貌似都應該歸責到公投身上。

這種說法存在一個錯誤、一個類比謬誤和一個誇大:

第一個是搞錯納粹德國權力行使的合法性基礎。台灣國內對此已有諸多學術研究成果,網路上也有大批質量均佳的資訊,所以我不多言,只簡單點出,納粹德國的合法性雙柱,一是1933年2月28日的「保護人民與國家的緊急命令」,根據該緊急命令,可凍結公民的政治權利;二是1933年3月24日的「授權法」,根據該法,國會讓渡其立法權予政府。這兩個在人類憲法史上絕無僅有的作品,才是一切權力濫用「形式合法性」的最終根源。公投與之何干?

第二個是亂扯納粹德國在國外遂行其侵略計畫的憑藉。納粹德國一度橫行歐洲,所憑藉者無它,普德戰爭機器plus英法外交失誤是也。公投與納粹的國外擴張行動何干?公投偽論者對此必提德奧合併一事,先不提此僅為孤例(德國的侵略對象尚有捷克、波蘭、挪威、丹麥、荷蘭、比利時、法國、英國、南斯拉夫、希臘、蘇聯等國,有那一次用過公投詢問過德國人民的意見?),1938年德奧合併公投的最大問題,在於投票公民的意志自主性極其脆弱,德國在經過納粹的「改造」以後,早已轉變成小說「一九八四」中的謊言社會。公投偽論者拿這種個案來反論開放社會中的公投會異化為侵略擴張的工具,全然無視兩種社會形態的重大差異,是標準的類比謬誤。

第三個是誇大公投在納粹德國的重要性。沒錯,希特勒在1933年7月14日發布所謂的「公民投票法」,授權政府可主動發動公投,以「詢問」人民對於政府的政策是否同意(在納粹統治下,由人民連署發動的公投當然是不容許的!)。但是,這部法律的出台,本來就只是納粹的政治宣傳花招,有更為順手的合法性雙柱在手,何必出此下策?實際上的操作也是如此,在納粹德國的統治期間,依該法發動的公投僅有區區三次:1933年10月的「國聯退出案」、1934年8月的「總統和總理兩職合一案」以及1938年3月的「德奧合併案」。這三件公投案中,第一件與獨裁、擴張無關,第三件如前所述毫無參考價值,所以只有第二件與希特勒的獨裁權表面上有點關聯。我稱之為「表面上有點」,是因為在這次公投前,希特勒早已透過合法性雙柱取得獨裁權,同時也透過政治交易取得軍隊的效忠,其作為「元首」的絕對權力早已完備。本次公投,僅有為既成事實背書的宣傳效果罷了,與獨裁的形成何干?


新共和的再生

公投偽論者在作結論的時候,通常會主張:新共和的制憲先賢就是因為前述的歷史經驗,所以在制定基本法的時候,原則上排除公投在全國性層次舉行的可能。

這個說法存在兩個簡化。

第一個簡化是忽略制憲會議參與者的心理背景。當時的制憲會議參與者,在作成排除全國性公投的決定時,考量的因素其實有兩點,其一確實是所謂的歷史經驗總結,其二則是參與的專家學者們,對於德國普羅大眾基於不信任而衍生的雙重恐懼:德國人民會不會運用全國性公投讓納粹復辟?德國人民會不會運用全國性公投讓蘇聯勢力介入?對右的恐懼,對左的恐懼,在心理上決定了制憲會議參與者對於全國性公投的敵對立場。以古鑑今,用出全力、堅決反對台灣舉行任何公投的統派學者們,他們反對的心理背景又是什麼?

第二個簡化是忽略德國學術界的後續研究成果。德國制憲先賢的所謂「總結歷史經驗」,在後世德國學者的眼中,已經被普遍認定為誤讀歷史,過度高估公投對於威瑪崩潰和納粹統治的影響力,理由正如我在前面說的。現在德國法學界的爭論點,已經放在有無必要修憲,讓全國性公投順利進行。支持修憲者必定援引制憲先賢的歷史誤讀作為論據,反對修憲者則會另行引證,說明為何不宜舉行全國性公投,但無論如何再也不會再拿出什麼「總結歷史經驗」云云作為理由。以德鑑台,用出全力、堅決反對台灣舉行任何公投的統派學者們,他們有負於專業學術訓練,言必稱已被證明為誤的所謂「德國歷史經驗」,原因又是什麼?


結論

前後算下來,公投偽論總計有:

錯誤   四個
簡化   二個
誇大   一個

見識到學院中人如何為中國民族主義意識形態服務
背棄學術專業
嫁接史實為祖國統一大業效力

無價!

Monday, March 15, 2010

純種中國人的道統

大教授(空一格)石之瑜又有新作:
兩岸統一,水到渠未成

為這篇評論作摘要很簡單
大概就是兩點
一方面高度評價祖國政府兩年來採用的統戰策略
另一方面則善意提醒祖國政府不可過度樂觀
因為中國台北馬區長仍有偏安思惟
是以馬區長對於祖國統一大業並未全力襄贊

這兩點我沒意見
比較有趣的是(空一格)石教授提出南宋一例作為史證:

馬英九是北京在台灣最重要的投資,但是馬英九絕對不會推動統一。他將兩岸關係經濟化的意圖,當然是著眼於選票,一可以緩和台獨騷擾,二可以維持台海穩定。無巧不成書,北京採取同樣步驟面對兩岸,一可以免於刺激台灣人的反彈情緒,二可以配合國內改革開放。

只知有金遼不知有宋

其結果,不但台灣人已經沒有任何的統一意識,甚至不解統一為什麼繼續在北京的議程上庸人自擾。這就造成北京在投資台灣人的情感之餘,依舊是動輒得咎,台灣人把中國當成笑話而嗤之以鼻的習慣,並未因為中國崛起的印象高漲而調整。

這種先求穩定治理內部再徐圖統一的想法,鑒往知來可以回溯到南宋。當時偏安江左,日久北國百姓只知有金遼,不知有宋,較之於1980年代後國民黨改采革新保台的偏安政策,不圖統一,以致如今多數台民不知自己為何應是中國人,若合符節,馬英九正是此一轉變的典型。

南宋建國初期以穩定治理為優先國策是沒錯的
當時強求武力統一只會帶來嚴重的政治危機和經濟危機
不過(空一格)石教授的陳述會讓人產生一種印象
貌似南宋軍政要員就這樣消極不作為
置神聖的統一大業於不顧
以致北國生民就此遺忘大宋威儀

這個史證當然是錯的

南宋享國短短153年
不計首任帝趙構一朝(在位35年)
對於北方發動以規復故土為目標的大型軍事行動就有四次

隆興北伐 (1164A.D.)
開禧北伐 (1206A.D.)
聯蒙滅金 (1234A.D.)
端平入洛 (1234A.D.)

除了第三次獲得形式上的勝利
(但在戰略上則失去對世界強權蒙古的緩衝國)
其他三次最後都變成嚴重的軍事災難

那麼
台大教授(空一格)石之瑜為何會對該等史實避而不談呢?

答案很簡單
其人或無史識 僅通南宋國史皮毛
又或無史德 曲筆以求存
兩者必居其一
實不負純種中國人傳承五千年的深厚道統

Friday, March 12, 2010

豬突猛進王清峰


王清峰是該下地獄去的

這幾天的廢死爭論
(老實說沒什麼爭論,所聞者只有單向的反廢死聲音)
可以說是王清峰個人腦充血發起的萬歲衝鋒
但卻帶來兩個極其嚴重的後果

第一個是尚未執行的四十四人名單會自動變成死亡筆記本
接任的法務部長在政治壓力下不會有什麼暫緩執行的餘地
中國台北馬區長低迷已久的政治支持度
無論如何是不能容許因為廢死這件苦差事
再度開罪整體保守化的台灣社會
這四十四個人很快地會在一年內被"最終解決"
是現在就可以預見的事
另外一個也可以預見的事是蘇建和案
藉著"民氣可用"的大好時機
蘇案的後續審理也許會很快地朝著惡劣方向發展

第二個是廢死運動的重挫
王清峰的無謀舉動意外促成台灣社會保守價值觀的再集結
台灣社會本來就對進步議題有著冷漠甚而敵視的習氣
這種保守態度可說是泛藍綠統獨族群地域的
這次則藉著王清峰的盲動再次得到召喚
進一步結晶為一堵不可跨越之壁
有人說這次是廢死與反廢死雙方難得進行的公共論辯
我認為這是脫離現實的過度樂觀評估
很明顯一開戰沒多久
廢死主張就已經被一票反智民粹紅衛兵打得仆街
(大絕之其一:支持廢死的都是脫世的知識份子)
(大絕之其二:支持廢死是保護壞人人權)
(大絕之其三:支持廢死就是賦與壞人犯罪的權利)
(大絕之其四:支持廢死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大絕之其五:直接複製貼上被害人家屬的痛苦)
廢死運動未來的說服工作必定會更加艱困
相關法律的修正也將更為遙不可及

面對貌似不可戰勝的頑固反廢死觀點
本應是講求策略的
王清峰在其職務範圍內原本擁有其它更為和緩的推動方法
例如先行推動非暴力犯罪不再以死刑為法定最高刑度
捨此而不為
反而選擇上遍各大媒體大噴口水大打筆仗
最後僅僅為這等廢死幼稚病付出失去官位的低廉代價

我不願猜測王清峰此舉是否有什麼難堪的利己動機
往好的方面想
也許她真的是出於個人堅定的廢死信念
不過
通往地獄的道路往往是由善意所鋪成的
但願在這條道路上
王清峰是那隻領路羊


後記:

要特別指出一件事
我不但支持廢止死刑
也支持在正式廢止前暫停所有死刑確定判決的執行
國家這種獨占暴力的組織體
享有剝奪人民作為權利主體資格的權力
是從根本上抵觸憲法的
對於這種嚴重的違憲狀況
不可以用"法律已有明文,修正前仍應執行"來正當化
法安定性或權力分立原則在這種等級的違憲狀況前應當讓位
現行刑事訴訟法第461條賦予司法行政機關實質的決斷權限
司法行政機關在執行死刑與否這件事上
絕非法院的機械執行者
其行使實質決斷權限的標準
除了一般法律,當然也包括憲法
如果憲法絕不容許死刑這種侵害手段的存在
法務部長當然可以合法地(沒錯,合乎刑事訴訟法和憲法)
無限期停止死刑確定判決的執行

有人說
無論未來廢止死刑與否
死刑確定判決還是要先行執行
否則沒有依法行政
我說這是十九世紀的落後憲政思惟
依當時的觀點
所謂的守法只限於遵守一般法律
憲法則被當作是一篇漂亮文章
根本不是有拘束力的法規範
在現在的觀點裡
依法行政可不是只有遵守一般法律而已

當然了
台灣的社會主流看待刑事政策
到現在還是那套包青天式的中世紀觀點
所以自動無視二個世紀來的法政文明發展
嚎洨著那種舊式的依法行政思惟
好像也不是那麼可非難的
至少是有很大程度"進步"的
從十一世紀"進步"到十九世紀
一越八百年
確實值得鼓勵再鼓勵
不是嗎?

科科~~

Friday, March 05, 2010

Nacht-und-Nebel-Erlass:夜霧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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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佔領軍於某一法國小鎮市集攔檢地下軍

「 bei Nacht und Nebel」是德語的固定用法,直譯的意思是「在深夜的霧氣之中」,用來形容某一行動的高度隱密性。

「夜霧訓令」由希特勒在1941年12月7日發布,性質屬於納粹法體系下所謂的「元首訓令」,其正式名稱為「反抗德國或德國佔領區政府行為的追訴準則」「夜霧訓令」之名則源於戰後的紐倫堡大審,並非納粹德國本身使用過的名稱,不過,在納粹德國體制下亦鮮少使用前述的正式名稱,在實際運作上通常稱之為「NN事務」、「NN被捕者」或「NN犯人」。也有人認為,此處的NN其實不是Nacht und Nebel,而是拉丁文nullum nomen(無名者)的縮寫。

該訓令適用的地域範圍為德國佔領下的法、比、荷、挪四國。在1941年以前, 對於西北歐佔領區反德破壞活動的追訴審判,原本是由德軍所屬的軍事法庭管轄,希特勒認為,相較於一般程序已大為簡化的軍事審判程序仍然太過繁瑣,無法達到震懾佔領區人民的充分心理效果,此一目標惟有運用「被失蹤」手段方能達成,因而指派最高統帥部(OKW)法務局進行相關制度的修改。

註:納粹德國對於西歐及北歐佔領區的軍事統治,仍然維持一定程度的形式合法性,但對於東歐佔領區(特別是蘇聯)則連維持此一文明假面具的耐性亦無,可說是現抓現殺,蓋於納粹意識形態下,東歐斯拉夫人乃一成為高級天龍亞利安人臣民資格亦無的一高二低群體是也。


Bild 146-1983-077-14A
德國佔領軍捕獲的法國地下軍成員

根據新發布的「夜霧訓令」,對於佔領區的間諜、顛覆破壞、無故持有武器、組建共產黨組織、攻擊佔領軍人員、鼓吹騷亂等等反德活動,軍事法庭僅對死刑案件享有管轄權,其餘案件的犯人應於逮捕後,由祕密警察迅速解送德國,由設於德國境內的若干特別法院進行審理,判決結果亦一律在德國執行。整個追訴程序的始末,包括解送時間、解送地點、審判結果、受刑地點等等細節,應完全對佔領區人民保持祕密,藉此達成「保衛第三帝國後方戰線」的心理震懾效果。

直至戰爭結束為止,約有七千名佔領區人民根據「夜霧訓令」遭到「被失蹤」的處置,其中大約有三百六十人最後遭處死刑

Saturday, February 20, 2010

我的電影名場面之其一:西西里人種源流考

場景取自東尼史考特1993年的作品True Romance
由我最愛的惡役克里斯多夫華肯和老演員丹尼斯哈潑擔綱
丹尼斯哈潑的混帳兒子Clarence幹走了黑道的白粉
離城前跑來找多年未聯絡的老爸借錢
克里斯多夫華肯帶著小弟們隨後趕到
開始"很有禮貌地"審問丹尼斯哈潑

該片劇本是昆丁塔倫提諾寫的
場景裡無意外地出現垃圾話交鋒和鮮血亂噴兩個昆丁印記
此外對話內容也是絕對政治不正確的
所以影片下面有快一千條的討論




克里斯多夫華肯擺出的審問姿態是他慣常的演出方式
喜愛者如我一向愛透了
不過要特別推薦丹尼斯哈潑在5分34秒後的演出
再次證明嘴砲無敵的硬道理
克里斯多夫華肯在開槍的那一刻就已經輸了

該片配樂是Hans Zimmer
主題音樂和這部拍得精彩無比的芭樂片配得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