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 Postede by Roodo 2007.1.20
今天看到一篇評論,勾起我一些想法,所以也厚著臉皮來搞一下所謂的族群記憶書寫
外省台灣人的呼籲
張茂桂(外省台灣人協會理事長、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
近來,由國民黨立委所提「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修正草案,原本可以理性討論的法案議題,又被政客、媒體扭曲為藍對綠、外省對本省的「台灣龍捲風」式劇本。這個法案和其他公共政策一樣,都涉及到政府財政資源使用的社會公平、優先與排擠性,同時也牽涉到政策效益,比如社會整體發展需要、都市重建帶動效益,當然也有(老舊眷村)居民負擔、散居榮民家庭權益等可能問題。同時如有涉及到少數提案立委政治經濟利益與選票考量,這也不讓人意外。立法院是讓不同主張、利益與立場進行透明辯論與折衝之地。
但是目前民進黨的辯論操作方式,卻讓我們看見最糟糕的政治公共論述,將成本、效益、整體公平性等複雜問題,轉化、窄化為「台灣各弱勢者」對「外省少數優勢者」的資源不公與爭奪問題,這樣的操作方式,忽略政治人對社會「整體利益」的責任,近似社會挑撥,政治愚民的手段。如果有人要舉例政治如何分化台灣社會,這就是最好的例證。民進黨一直宣稱自己代表台灣多元文化進步性,另一方面卻又鼓動少數人不斷藉「外省人利益」題目發揮扭曲進步政治的本質。台灣現狀的問題在哪裡,這樣說還不夠清楚嗎?
眷村與榮民家庭從來就不是單純的「外省人」家庭,絕大多數是多元族群的家庭。不只第一代通婚,第二代、第三代也通婚。只有瞎眼與不想瞭解問題真相的人,才會把社會真實扭曲為「眷村與榮民家庭等於外省人」的假象。而那些慣於將「外省人」當作潛在有原罪的人,因為不懂眷村與榮民家庭的生活世界,不瞭解其深層感受與願望的人,甚至羞辱他/她們,才會永遠憤怒為何得不到他/她們的認同與支持。
我們是推動眷村文化保存的民間團體,憂心九十八年度眷村全面拆建之後,關於台灣的重要文化特色也將毀於一夕,所以在去年推動跨黨派立委的修法,將文化保存納入國軍眷村改建條例,讓改建同時兼顧到文物、建物的保存,讓縣市地方多一個參與的機會。而今年也不過希望能爭取到千萬元的預算,希望保存台灣多元文化、公民美學的景觀,建立尊重共存的社區氛圍。「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這是目前眷村文化工作者的心情寫照,我們誠懇呼籲朝野代表、國防部與社會大眾,要看見更大的事實真相,停止「族群醜化」論述,用「就事論事」的溝通方式,認識到多元組成的眷村,尋求「平民化」、「社區化」空間轉型、文化轉型,創造台灣新多元文化面貌的可能。
-這是分隔線-
這篇評論認為,「眷村居民=外省人」、「眷村改建=國家資源重點配置外省人」是民進黨政治人物扭曲這個公共議題討論的簡化手法。對這點我是有疑問的,不過在說我的看法前要交代一下家父家母對於這件事的反應。
家父家母都出身於苗栗海線,讀中學時就入了國民黨,後來上台北當公務員,居住於台北大安區。或者是現實利益與國民黨一致,又或者是長年情感認同的緣故,他們始終是國民黨的死忠支持者,從我懂事以來還沒見過他們在選舉投過國民黨以外的候選人,當然對黨外運動或民進黨一直抱持惡感也就不令人意外了。記得1988年(?)520事件,警方後來強力驅散的時候,家父還在電視前大叫:「打死他們!打死他們!!」。不過,他們也同樣討厭90年代中期威風一時的新黨,或者說,新黨的最重要支持群體。家母工作的地方屬於軍方系統,常常下班回來就極其不悅地講:「他們外省人又在亂駡李登輝了」、「他們外省人又在自以為了不起了,以為台灣有今天都是他們的功勞」。1996年眷村改建正式上路的時候,他們的反應大抵是「不公平!」、「對他們這麼好幹什麼?」,特別是對眷改條例中所謂的外省第二代繼承條款最有意見。理由是:第一代還有話說,畢竟是逃難過來的,第二代根本是台灣出生長大的,要苦我們也一起苦過,要拼我們也一起拼過,憑什麼他們頭上可以平白掉下一棟房子?!
如果硬要照那些人為建構的標準來分類,家父家母應該算是所謂的「享受18%待遇,支持國民黨慣性不改的本省人基層公務員」。他們向來是民進黨政治訴求的絕緣體,慣讀中國時報,新聞台定頻中天,政論節目要不是2100就是小妹大。但在眷村改建這件事上,從他們嘴巴吐出來的話跟民進黨立委最近講的並沒有什麼差別,惟一不同的大概只在於家父家母只敢在家裡講而林重謨敢在鏡頭前嗆聲。這很矛盾卻又很真實,從這點來看,「眷村居民=外省人」、「眷村改建=國家資源重點配置外省人」是否不只是所謂的「民進黨分化族群慣用手法」?是否也代表著某種「超越藍綠」而僅取決於族群身分的深層政治立場?如果答案為是的話,與其求諸過去那種形為族群融合實為劃定言論禁區的假性和解,大聲講出來或許反而更有助於真正的族群和解也說不定吧。
全省眷村整建,原眷戶自備款差額應全部停繳,已繳者,退回!
ReplyDelete案情摘要: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 0生先名義策劃了該案,他們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20年,因涉重要軍、政要員,故誰都不敢辦,並互推責任,因此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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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眷村舞弊非止台北市正義國宅一處,部份整建完的舖面尚須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的不足,而此款是由國防部統收統支的,也就是全省眷村的整建,原眷戶均可免繳自備款(光正義國宅舖面如標售即可有數十億的收入,但此款卻被貪掉,其它眷村?),以此計算,受害原眷戶上萬戶,貪瀆金額也上百億‧‧‧此一舞弊集團係由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的政戰及軍法人員所組成,所以無人敢管,無法可管...他們不但盜賣舖面還侵佔舖面(查台北市敦化新村有多少政戰人員非法分得舖面即知)此弊案為避免涉案之軍法及政戰(眷管)單位查處時球員兼裁判,應另由各聯參(聯一、聯四)及政三、政四組成公正的特別調查委員會,並有社會賢達及眷村代表參與才對,現怎會多次任由涉案單位(眷管處)胡亂答辯?此不有辱了國防部民意信箱的公信力並有包庇之嫌?
此案在國宅處與空總來往的公文,及地檢署的處份書中均明確指出:本案舖面的盜賣是軍方同意並實施的專案‧‧‧軍法雖在十餘年後承認有弊端,但責任卻推到在90年在台中吊死的空軍少校紀亦文身上(另一個尹清楓命案)。
國防部、空總及市府等單位,為做此案以達到貪瀆的目的,不惜偽造上級單位(行政院、內政部)公文,並以主官頭銜(72年參謀總長郝00先生)做案,最後,還把偽造的公文拿到法院告合法的原眷戶,最後並以原眷戶做人頭,申請舖面後再予盜賣。案發後,政戰、軍法兩單位對本身的不公、不義毫無悔改,對受害的袍澤冷酷無情...此與叛亂集團有何異?
國軍的腐敗已經從「根」爛了!
謹呈 國防部長 陳 鈞鑒
陳情人:鄒筑生上 0308
副本:
1、各立委(所有全省眷村整建,原眷戶自備款差額應全部停繳,已繳者,退回!)
2、市議員(96戶舖面中,市府所分48戶舖面也同時被盜賣!)
3、各新聞媒體(請調查真相)
詳情:反骨狗窩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q123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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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村改建繳頭期款 榮民告國防部
更新日期:2008/06/23 16:43 侯力元
新竹市空軍一村200多名榮民老爺爺、奶奶,今天到法院前抗議,他們指控國防部將眷村土地出售,售價高於行情,明明就有獲利,還要眷民們繳付改造國宅的頭期款,氣得半生戎馬的老將軍們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