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03, 2008

有限度的線上搜索

邦憲法法院上週對於國家進行線上搜索的憲法界限作成判決,過幾天我再把這個指標性判決的裁判理由摘要上來,今天先看德國之聲的一則報導

德國最高法院聯邦憲法法院週三公佈了對線上搜查個人電腦事件的判決。這樁案子的爭議性很大。聯邦憲法法院裁決規定,只有在嚴格的法官獲准的情況下,才可線上搜查個人電腦。

本週三(2月27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做出的有關線上搜查的判決公之於眾。按照這項級別最高的判決,只有在嫌 疑人罪行基本確鑿、疑點具體而且案情重大的前提下,比如公民生命發生危險或者國家的存在受到威脅時,公安機關才可以動用所謂的偵查軟體,潛入嫌疑人的個人電腦。判決還特別強調,動用這種手段之前,必須征得法官的許可。在這個過程中,儘量不涉及有關私人生活核心部分的資料,即便收集到這類資料,也不可對它們 進行分析。

推翻北威州州法

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推翻了北威州的一項線上搜查州法,認為該州法違背憲法,損害了個人權利。 這項州法於2006年出臺,2007年生效。它允許該州憲法保護單位監督嫌疑人的電子郵件以及在互聯網的聊天。安全部門可以拿到嫌疑人硬碟上存儲的所有信息。這項州法還規定可以進入互聯網電話系統。這樣的做法按照週三公佈的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走得實在太遠了。聯邦憲法法院院長帕比耶(Papier)指出,這項判決不局限具體案例,法院首次作出裁決,肯定保證個人隱私以及使用資訊技術正當性的基本權利。他說,這一判決涉及到幾乎每個公民,因為當今幾乎人人都在使用電腦,所以,線上調查是一個中心議題。

即便反恐,也不可為所欲為

這項判決清楚地告訴德國安全部門,即便是反恐計畫,也不可為所欲為。國家可以動用這樣的調查手段,但在實際操作中,估計 得以施展的空間將非常有限,套用明鏡週刊的說法,有限到無法使用的地步。主張線上搜查手段的德國聯邦內政部長希望政府在很短時間內取得一致,以便為此出臺 一項判決精神框架內可行的法律。

北威州線上搜查法出臺後,該法是否違憲,受到左党一名黨員以及幾名律師的質疑,其中包括德國前內政部長鮑姆 (Baum)。在接下來進行的憲法法院談判中,德國聯邦政府和北威州政府的代表認為,由於受到國際恐怖主義的威脅,秘密線上搜查是安全機關必不可少的偵訊 手段。沒有這一手段的配合,便無法真正有效地同恐怖主義進行鬥爭。

延伸閱讀:
˙ tsaich 基本法不允許無限制線上搜查

2 comments:

  1. 喔,看到「出臺」二字,頓時怪怪的。原來是德國之聲的。

    ReplyDelete
  2. Ha Ha!
    We can know many "special" words used by Chinese from News of DW.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