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久很久以前,在某個地方,有隻沒有名字的怪物.
怪物非常非常想要一個名字.
所以怪物就踏上旅途,去尋找名字.
但是,因為世界很大,
所以怪物就分裂成兩隻,踏上旅途.
一隻往東,
一隻往西.
往東走的怪物,找到一個村莊.
「鐵匠伯伯,請把你的名字給我.」
『名字怎麼能給人.』
「如果把名字給我的話,我就到伯伯的身體裡,讓你力氣變大當作謝禮.」
『真的嗎,如果力氣變強了,就把名字給你吧.』
怪物就進到鐵匠的身體裡去了.
怪物變成了鐵匠奧圖.
奧圖成了村子裡力氣最大的人.但是,有一天,
「看看我!看看我!我身體裡的怪物已經長得這麼大了哦.」
卡哩卡哩,咕嘰咕嘰,嘎吱嘎吱,咕嘟.
肚子餓的怪物,從身體裡面把奧圖吃掉了.
怪物又變回了沒有名字的怪物.
到了鞋匠漢斯的身體裡也一樣,
卡哩卡哩,咕嘰咕嘰,嘎吱嘎吱,咕嘟.
又變回了沒有名字的怪物.
到了獵人湯瑪斯的身體裡也一樣,
卡哩卡哩,咕嘰咕嘰,嘎吱嘎吱,咕嘟.
還是變回了沒有名字的怪物.
怪物到城堡裡去尋找一個好名字.
「如果把你的名字給我的話,我就讓你變強.」
『如果把我的病治好,讓我變強的話,就把名字給你.』
怪物進到了小男孩的身體裡.
小男孩變得非常健康.
國王非常高興.
「王子康復了!王子康復了!」
怪物非常喜歡小男孩的名字.
每天每天,肚子餓得咕嚕咕嚕叫,還是忍耐下來了.
但是,因為肚子實在太餓了,
「看看我,看看我,我身體裡的怪物已經長的這麼大了.」
小男孩把國王,大臣和僕人全部都吃掉了.
卡哩卡哩,咕嘰咕嘰,嘎吱嘎吱,咕嘟.
有一天,小男孩遇到了往西走的怪物.
「我有名字了哦,一個非常好聽的名字.」
往西走的怪物說了:
『我不需要名字,我沒有名字也過得很幸福.』
『因為我們本來就是沒有名字的怪物.』
小男孩把往西走的怪物吃掉了.
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名字,卻沒有任何一個可以叫他的人了.
約翰,這個名字多麼的好聽.
經過年初兩次大選,蔣幫國民黨確確實實地將立法行政兩權掌握在手中。黨國怪物會在拼經濟的外殼下重新再長出來嗎?也許會,也許不會。無論如何,有四個指標是可以拿來觀察的:
文史教科書一綱一本
透過文史教科書灌輸臣民「正確純淨」的意識形態,是昔日黨國維持其有效統治的重要法門,現行的一綱多本顯然不能滿足此等政治任務。聽說一綱一本在所謂理性溫和中間選民居多數的台北市已經準備上路了是吧?還有老師最近因為反對該政策遭到莫名原因解職。如此作法未來會在中央一體號令下,以節省家長購書經費以利拼經濟的名義推展到全國嗎?
撤銷民視三立廣電執照
民視頭家來開講和三立大話新聞的言論品質很多人很有意見,但必須強調的是,他們至少還是電子媒體壟斷市場中的另一種聲音。以「和諧社會」為治理目標的黨國顯然會對這種有雜音的狀態很不滿意,這兩家商業電視台未來如果還敢讓這兩個節目以現在的風格播出,NCC會不會先以重罰示警,若仍冥頑不靈再行撤照呢?聽說通訊傳播基本法和廣電三法的部分條文修正案都已經送進立法院了是吧?修正的對象正是由一大堆不確定法律概念組成的媒體內容管制條款,諸如煽動族群仇恨、危害公共秩序之類的。紅姨和阿童未來如果再繼續談轉型正義和日治史觀的材料,節目會不會因為這些概括條款的威能而被斷頭呢?
出缺大法官及監察委員由友我人士出任
司法院大法官和監察院,可以說是現行憲政體制內仍保有權力制衡可能的兩個憲法機關。黨國如果想作些「和諧社會」的改造工程,這兩個機關似乎也是不能忽視的制度障礙啊。特別是司法院大法官,過去四年很不乖地擋了二次蔣幫國民黨要藉由立法權控制部分行政權的企圖(真調會、NCC),未來該集團會不會提名「友善人士」補上缺額以就近看管呢?例如馬英九總統的Buddy蘇永欽教授出任大法官,公共知識份子南方朔大師出任監察委員呢?
特別立法重啟三一九槍擊案調查
很多只要拼經濟不要搞政治的理性溫和中間選民到今天為止,還是對四年前的三一九槍擊案「幹得要死」,聽說選前某天,蔣幫國民黨在南部的造勢晚會還照樣請官方認定的犯罪嫌疑人陳義雄遺孀上台哭訴其先夫被當作代罪羔羊,所以無論如何要再來一次政黨輪替。因此,為了徹底揭發以貪腐陳水扁為首的三一九集團在四年前的密謀,蔣幫國民黨會不會重新特別立法重啟真調會呢?這聽來好像沒什麼,但該黨會不會在相關的程序設計中訂定嚴厲的處罰條款,例如拒絕陳述者羈押半年或處以一千萬元起跳的罰鍰,讓陳水扁、陳再福、邱義仁等一干人等好好嘗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滋味呢?這樣的法律不是不可能出現,畢竟現在的DPP立法院黨團是連像四年前一樣提案發動大法官進行違憲審查的席次都沒有啊。
上面四個指標都涉及憲法保障的重要價值,包括教育基本權、教學自由、言論自由、廣電自由、司法獨立、程序基本權等等。當中又以最後一個最具敏感性,因為陳水扁現在正處於一種人人皆曰可殺的萬人嫌狀態。拿這種極不受歡迎人物祭旗,刻意模糊其歷史功過評價和作為普通公民應享有基本權利的界線,試試社會容忍度的「水溫」,之後再切香腸般的一步步擴大打擊對象,正是史上最強黨國在1933年幹過的好事啊。
科科
想到上面這些假設狀況成真的可能性
害我的下半身又硬起來了。
後天要投票,幫不上什麼忙
身為鄉民,只能比照Ptt棒球類板的慣例
上點祭品,發願老天保祐逆轉成功了
小夫當選
我吞下個星期一Bild Zeitung(德國的水果報)首頁全張!
馬甜甜當選?
當然只能找個地方打打手槍去了
Quelle/圖片來源警察機關為了偵查犯罪之便,可以透過固定式或車載式的照相設備,無差別地、大規模地在公路上拍下過往車輛的車牌號碼,然後再與電腦資料庫中的嫌疑犯名單進行比對嗎?目前德國十六個邦當中,有八個邦的邦警察法中設有相關的授權基礎,因此純就法律層面來講,這樣的偵查手段似乎是合法的。Hessen邦在2007年一整年當中,就運用自動照相設備記錄並比對了超過一百萬車輛的車牌號碼。
不過,聯邦憲法法院並無法苟同如此這般的法律規定。在上週二(3月11日)針對三位車主所提起憲法訴願的判決中,該院第一庭基本上同意訴願人的主張,認定Hessen邦和Schleswig-Hol- stein邦授權警察進行自動照相並比對的法規侵害人民受基本法第2條第1項聯結第1條第1項所保障的「資訊自主決定權」,是故違憲。其理由有二:第一,相關法律並未就該等偵查手段所意圖達成的目標設有明確規定,違反基本法第19條第1項的指明條款誡命;第二,該等偵查手段僅在特定條件下始為基本法所容許,亦即僅限於用以防衛已存在相關事證具體佐證其存在可能的個人權益或公共利益危險,例如在有跨國販運人口集團活動的國界上即可啟用類似設備,但在國內高速公路上藉以查核何一車主未繳納車輛保險費則為憲法所不容許;此外,在資料的後續處理程序上,獲取車牌號碼後並進行比對後,若發現其與資料庫名單不符即應該立刻消除相關檔案,不得轉用於其他用途或長久儲存。超過此一有限抽樣調查所進行的任何無差別大規模記錄,都有可能造成國家藉機建立人民的行動檔案,詳細掌握人民的來往動向,因此構成基本法所保障資訊自決權的過度侵害,抵觸比例原則。
此一判決的實際影響並不限於被直接宣告違憲的Hessen邦和Schleswig-Holstein邦警察法,其餘各邦的類似法規其實亦存有同等的憲法疑慮,未來依照聯邦憲法法院在本案提出的論旨主動進行修法實屬必要。本判決在該院近年來的裁判趨勢中有其延續性,並非特例,亦即針對便利於打擊犯罪和國際恐怖主義的新興科技工具,基本上採取嚴格檢視的保留態度。政治共同體在現實上保衛自我及其成員的必要性無從否認,但憲法規範(特別是法治國原則)並不能接受無限制的上綱上限,這是Karlsruhe的憲法守護者在各個相關判決中意在言外,要向政治人物傳達的最重要信號。
昨天發生的312事件,嚴重破壞了蔣幫國民黨原先設定的冷處理選舉戰略,茲事體大,所以該集團二十四小時內就做了包括馬甜甜道歉在內的一連串危機處理。這整件事比較令我感興趣的,其實是相關公務人員藉由消極不作為完成的政治表態,因為2004年大選前也有類似的現象。
(下有粗話,不喜勿入)
老實說這件事又讓我作起春夢來了,在感性上還真的很期望馬甜甜十天後勝選,這種莫名來由的不健康情緒來自於長期被斥責為非理性法西斯主義的所謂深綠基本教義派的一種報復快感:好想看到520之後大師兄歸位外加黨國軍公教和黨國媒體三位一體,可以如何地好好整治/調教/凌虐那些由公共知識份子/親綠學者/清流良心/自主公民/社運人士/所謂左派/楊儒門/樂青聯盟/廢票運動/第三社會/進步部落客組成的政治正確複合體。
民進黨政權這八年來在這個複合體口中的所謂背棄理想打壓進步價值,跟黨國未來預計要做而且能夠確實有效做到的事比起來根本只是娘炮而已啊。
喵的!
每天洗澡的時候只要想到這檔事,我的下半身就那麼不由自主地興奮的硬了起來!
Haffner與Wolfgang Venohr合著的「普魯士群像」(Preussische Profile),由十來個普魯士政軍經文界代表性人物的小傳組成,試圖由人的角度出發解釋普魯士何以能夠對德國近現代史產生如此深遠的長期影響。恩格斯一章是由Haffner執筆,他對這位社會主義大宗師下了四個評語:
馬克思的暹邏雙胞胎
在物質層面上,沒有恩格斯在曼徹斯特紡織業營利的無私供輸,就沒有馬克思堂皇巨著的上層建築。在精神層面上,「資本論」很難說是馬克思純然的個人創作,一來成書過程中馬恩兩人始終保持密切的交流討論,二來馬克思謝世後才出版的第二部及第三部有著濃烈的恩格斯影子,特別是恩格斯僅僅憑藉馬克思遺留扎記自行串連出來的第三部。
天字第一號馬克思主義者
馬克思自己很討厭馬克思主義這個詞,但恩格斯大概就非常樂意別人稱他馬克思主義者。作為馬克思的頭號粉絲,恩格斯到1895年過世前都不遺餘力地四處宣揚馬克思歷史唯物思想的偉大,或者說,四處發戰文挑戰/嘲笑/批判那些站在馬氏「科學」思想對立面的反動派。恩格斯特別適合這種宣傳工作,相較於馬克思的鈍重文風,恩氏文筆流暢,簡明易讀,具備強烈的感染力,所以現在眾多左派右派那麼理所當然引用的馬克思文字,其實大都出自於恩氏之手。至於資本論原典?放在書架上供奉的比例或許還比較高吧。
早期資本主義社會的馬丁路德
恩格斯是馬克思主義的頭號使徒,但他在世的時候完全無法把這些理論付諸實現,傳說中的大革命從來未曾現身,但馬氏思想卻又那麼深刻地決定了下個世紀人類社會的走向。恩格斯沒有列寧的際遇,馬丁路德也從未享有克倫威爾般的實力,在這一點上恩格斯和馬丁路德是如此相似,他們倆在當代都是局外人,無法對實際發展置任何一詞,但也在身後都遺留下一套影響下面好幾代人的理論和教會:馬丁路德的新教理論和新教教會,恩格斯的馬克思主義和所有勞工政黨的世界教會。到底是時代與他們擦身而過,或是他們遠遠站在時代之前?
紅色的普魯士人
恩格斯出生前五年,他的故鄉才被併入普魯士王國的統治,他自己的大半生又都在英國渡過,他能夠算是普魯士人嗎?如果我們能從普魯士崇尚的若干德行出發,則答案應當是肯定的:務實的理性主義者、謹慎的樂觀主義者、冷靜處事而又不失適時冒險的勇氣、能夠在現實生活中適應良好而又具備無我奉獻的精神,這些人格特質恩格斯都有。時人常稱馬克思為紅色的普魯士人,其實相較於馬氏的空想、悲觀、脫離現實、生活白癡,這個稱號更適於恩格斯。
聯邦憲法法院上週對於國家進行線上搜索的憲法界限作成判決,過幾天我再把這個指標性判決的裁判理由摘要上來,今天先看德國之聲的一則報導:
德國最高法院聯邦憲法法院週三公佈了對線上搜查個人電腦事件的判決。這樁案子的爭議性很大。聯邦憲法法院裁決規定,只有在嚴格的法官獲准的情況下,才可線上搜查個人電腦。
本週三(2月27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做出的有關線上搜查的判決公之於眾。按照這項級別最高的判決,只有在嫌 疑人罪行基本確鑿、疑點具體而且案情重大的前提下,比如公民生命發生危險或者國家的存在受到威脅時,公安機關才可以動用所謂的偵查軟體,潛入嫌疑人的個人電腦。判決還特別強調,動用這種手段之前,必須征得法官的許可。在這個過程中,儘量不涉及有關私人生活核心部分的資料,即便收集到這類資料,也不可對它們 進行分析。
推翻北威州州法
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推翻了北威州的一項線上搜查州法,認為該州法違背憲法,損害了個人權利。 這項州法於2006年出臺,2007年生效。它允許該州憲法保護單位監督嫌疑人的電子郵件以及在互聯網的聊天。安全部門可以拿到嫌疑人硬碟上存儲的所有信息。這項州法還規定可以進入互聯網電話系統。這樣的做法按照週三公佈的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走得實在太遠了。聯邦憲法法院院長帕比耶(Papier)指出,這項判決不局限具體案例,法院首次作出裁決,肯定保證個人隱私以及使用資訊技術正當性的基本權利。他說,這一判決涉及到幾乎每個公民,因為當今幾乎人人都在使用電腦,所以,線上調查是一個中心議題。
即便反恐,也不可為所欲為
這項判決清楚地告訴德國安全部門,即便是反恐計畫,也不可為所欲為。國家可以動用這樣的調查手段,但在實際操作中,估計 得以施展的空間將非常有限,套用明鏡週刊的說法,有限到無法使用的地步。主張線上搜查手段的德國聯邦內政部長希望政府在很短時間內取得一致,以便為此出臺 一項判決精神框架內可行的法律。
北威州線上搜查法出臺後,該法是否違憲,受到左党一名黨員以及幾名律師的質疑,其中包括德國前內政部長鮑姆 (Baum)。在接下來進行的憲法法院談判中,德國聯邦政府和北威州政府的代表認為,由於受到國際恐怖主義的威脅,秘密線上搜查是安全機關必不可少的偵訊 手段。沒有這一手段的配合,便無法真正有效地同恐怖主義進行鬥爭。
延伸閱讀:
˙ tsaich 基本法不允許無限制線上搜查